中国人拍《孔子》没什么不好,弘扬传统文化中的有益部分也没什么不对。但是,这些有益部分不能只是对统治阶级有利,而对老百姓没利。孔子是我的同胞不假,但说他是我的祖先我持保留意见。我想,韩寒的所谓“如此尖损的言论”,不是针对“自己的祖先和同胞”,而是针对《孔子》这部电影。如此关键的一点,窦含章童鞋没有搞清楚,“令我很着急”。对于“儒家思想已经融入中国人的血脉,成为中华民族民族性的重要成分,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行为”这一点,我仍然持保留意见。目前中国人受儒家思想影响的行为,恐怕大部分都是一些普世价值,与儒家思想无关,其他没有如此“至圣先师”的民族也会出现这些行为。对于孔子这个人和他的儒家思想来说,我的观点是取其中的普世价值部分,而摒弃其中庸等陈旧的封建思想。
写这篇文章的时候,《孔子》已经下线,票房不到一亿RMB,MS连《喜洋洋和灰太狼》都不如,《Avatar》的票房已经超过了12亿RMB。很遗憾,我再也没有机会去通过陪家人看看《孔子》来“了解中国传统文化”了,也没有机会体现我“对自己民族历史的尊重和作为一个中国人的骄傲”了。
其实引发我写这篇博客的是窦童鞋的这篇文章《谷歌要留在中国就必须遵守中国法律》。Google终于要退出中国了,从1月份提出退出到现在,Google非常低调,既没有像某些人说的“扬言”,也没有大造舆论。一些NC和网评猿还纷纷嘲笑Google怎么不退,Google只不过是在和中国政府谈判。只是,谈判的结果我们从一开始就知道了。
中国管理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应该是中国法律法规中最神秘的一些。就跟武功一样,法律发展到一定阶段,就会达到以“无法胜有法”的程度。这里的“无法”,指的是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,“上面”说某件事情是违法的,那么它就是违法的。没有明确的条条框框可以让人遵守,今天合法的事情,明天就可以变成非法,后天就又合法了。奥运会之前不合法的网站,奥运会期间因为这些网站在国外都是合法的,所以就在这几个月让其在中国合法,等老外们都走了再把它们变成非法。昨天在腾讯网上看到网友们对于Google退出的新闻评论,有网友说:“布林声称,他允许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审查涉及色情与赌博的信息,但范围并不包括关于政治内容的搜索结果” 然后有人跟帖:“布林先生搞反了,如果他同意过滤政治内容的搜索结果,或许审查方就会同意Google不过滤色情与赌博的信息。” 简单的一句话,点出了Google退出的实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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